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恕道

没有法律保障人的权利,却要求人在道德上不缺失,这是要求圣人,而非要求凡人的。

纪昀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假别人之口说:“理学家责人无已时。以圣人之规,度量无知小儿女。”宗萨仁波切说过一句话也让我暗赞:“I do not know what to say, for I am not in their shoes.”

有些事我永远不会做。但如果有人被迫无奈,一错再错地做了,特别是有些“错”非其能自主选择,我还是能懂得他们的心情。天底下有些事,是只能深夜里咬着被子角哭给自己听的。

宽恕

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的母亲 图片来自网络

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的母亲
图片来自网络

有感于复旦学生写信给上海高院,为投毒者林森浩求情免于死罪一事,我想起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卷九的这样一则:

余某者,老于幕府,司刑名四十余年。后卧病濒危,灯前月下,恍惚似有鬼为厉者。余某慨然曰:“吾存心忠厚,誓不敢妄杀一人,此鬼胡为乎来耶?”夜梦数人浴血立,曰:“君知刻酷之积怨,不知忠厚亦能积怨也。夫茕茕孱弱,惨被人戕,就死之时,楚毒万状,孤魂饮泣,衔恨九泉,惟望强暴就诛,一申积愤。而君但见生者之可悯,不见死者之可悲,刀笔舞文,曲相开脱。遂使凶残漏网,白骨沈冤。君试设身处地:如君无罪无辜,受人屠割,魂魄有知,旁观谳是狱者改重伤为轻,改多伤为少,改理曲为理知,改有心为无心,使君切齿之仇,纵容脱械,仍纵横于人世,君感乎怨乎?不是之思,而诩诩以纵恶为阴功。彼枉死者,不仇君而仇谁乎?”余某惶怖而寤,以所梦备告其子,回手自挝曰:“吾所见左矣!吾所见左矣!”就枕未安而殁。

复旦学生寄至上海高院的《声明书》

复旦学生寄至上海高院的《声明书》

这里我着重标了两句。纪昀原文中的“就死之时,楚毒万状”,基本上精准描述黄洋最后的日子。而“但见生者之可悯,不见死者之可悲”,也殆与写信请愿的复旦学生相类。

鲁迅的遗嘱共有七条,最后一条是万勿接近“损着别人的牙眼,却反对报复,主张宽容的人。”

“宽恕”当然高尚,但须受害者或苦主亲自宽恕,方为有效。世上所有主张慈悲宽容的宗教,也只有可代他人忏悔的法门,未闻凡人可代为宽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