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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”运作效果的观察

@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(以下称“此博”或“博主”) 的运作流程观察:博友看到疑似被拐儿童,拍照上传、使用@点名此博。博主转发当地公安或名人,并请博友在当地自行报案。当地公安通常无视,极端情况如@平安温州,还会点名博主处理此事(2月5日21:04),陷入死循环。当地名人通常转发、且仅转发。

警方不行动的原因:平时是司空见惯的乞讨儿童,现在无非在微博上多看一眼而已。名人转发且仅转发的原因:名人无权执法,且在和警方打交道方面,与庶民同样无力。但基于良心和形象,需要惠而不费地转发一下。

拍照上传微博对乞讨儿童有何影响,目前未十分明确。以我的观察:一是存照证明某时某地确有乞讨儿童若干,为报案留个网上证据。二是试图保护报案者,不让他们被警方刁难。报案者是破案率的分母,分母越大,警方越心烦。三是可以监督各地警方的运营,从网上施加压力。

这三点都只是愿望,具体效果如何,取决于警方。这些愿望听起来不错,但如果要存照,存在自己手机或相机里也是一样的。博友自行报案时,面对警方不作为的无力感、或被刁难的压力感,或许并不能得到缓解。 网上监督的效果如何,2010年咱们都看得清楚。博友最头疼的其实是和警察打交道,我对此博的最初期望是解决这个头疼,但看样子无法达到。

此博的副作用:人贩子或者指使孩子们上街的那伙成年人——千万别以为他们没文化、不会上微博。此博方便了所有人,也包括他们。警察不作为,被投诉的最差结果就是训诫,人贩子看到孩子照片的结果呢?我相信他们的反应比警察更加迅速有效。

综前所述,我决定不向@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提供图片资料。

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

图片为@平安温州@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书面报案的记录。请留意主语和宾语。

这也正是俺心里的疑问:不拍照警察不会管,拍照警察就管了?拍照和出警有何联系?@于建嵘(“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”的博主)请拍照人自己报警,按照警匪假说,也让拍照人压力增大。另,担心很快就会有毁容的孩子出现在街头。

据我对“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”运作的观察,博主“接警”之后立刻转发抄送照片拍摄地的警方和知名人士的微博,却鲜见被点名者的回应。我善意地把这个理解为警方担心打草惊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