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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鹰联航空停油事件

看到一则新闻:《中航油停止给鹰联航空飞机加油200名旅客滞留》(记者孙超 实习生姜帆)。大意是: 由于鹰联航空连续拖欠中航油的油料款,中航油下令其河北分公司,自2007年7月17日凌晨起,停止给到石家庄的鹰联航空公司的飞机加油。 因此,2007年7月17日下午7点之后,有三个航班因停油无法起飞,二百多名旅客滞留石家庄机场。

这则新闻来源是《燕赵都市报》,记者的倾向性是明显的,我们不妨摘录几段原文:

昨天早晨8时多,住在机场宾馆的旅客们来到石家庄机场候机楼等候此事件的解决。 此时乘客们才得到确切答复:因为鹰联航空公司欠中国航油华北油料公司的油料款,导致飞机无法加油而不能起飞。 乘客们愤怒了:“航空公司和中国航油两家企业的经济纠纷怎么能转嫁给乘客?损失谁来赔偿?”

石家庄机场负责人告诉记者,停油事件“非常恶劣”,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做法。 而且,石家庄机场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备降机场,这次停油事件造成的影响非常严重。

记者还意气难平,挥洒了一篇《记者手记》:(记者兼写评论!新闻道德,新闻道德啊!哥儿们!)

在这场闹剧中,处于行业垄断经营地位的中国航油扮演了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: 因为一己之利,而置几百名乘客的利益于不顾,此举遭到了旅客的一致谴责。

航空公司和中国航油之间的经济纠纷,理应通过正常渠道,比如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, 但中国航油却将这种纯粹的经济纠纷转嫁到了普通的无辜旅客身上,无疑,它的社会责任在这一刻缺失了。

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,“和谐民航”也是其中一部分。 而两家企业却因企业利益“撕破脸皮”,从哪个角度说也违背了“和谐民航”命题的应有之义。

啧啧!“北京奥运”也抬出来了,“和谐民航”也祭起来了,可惜这些都是遥远、抽象得摸不着边的事。 据我所知,如果争执双方中,一个死盯着钱和欠条说话,一个意兴悠远地谈论和谐社会,那么死要钱的虽然俗不可耐,肯定是讲理的。 再说了,和谐社会就可以赖帐不还么? 让我们瞧瞧记者无奈报导的事实(大概是那位实习生写的,脸皮厚不起来):

我公司拖欠华北油料公司油料款一事属实,此前我公司和华北油料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取得了7月15日的还款日期, 但因公司正处于增资阶段各项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,造成昨日我公司飞机停油情况发生。(来自鹰联航空的声明)

记者随后赶到了中国航油河北分公司党办,见到了党办的刘主任。 对于拖欠油料款导致航班延误、旅客滞留的事情,他表示“很正常,早就通知过鹰联航空了”。

我想,事情已经很清楚了。鹰联航空确实欠中航油的油钱,而中航油也已经很大度地推迟了它的还款日期。 7月17日晚上才发生断油事件,说明中航油又默默地在推迟后的还款期限上多加了两天。 如果这不能叫“仁至义尽”,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是“仁至义尽”。 虽然我对中航油并无好感,但在此事的处理上,它确实做得有理有据有节。

记者在其手记中写道: “航空公司和中国航油之间的经济纠纷,理应通过正常渠道,比如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。” 这句话原则上正确,且貌似公平,却因他对中航油的谴责过早地露了馅:他实际上仅仅希望中航油走“正常渠道比如法律诉讼”解决。 事实上,中航油已经走了正常渠道。首先,中航油知会了鹰联,你们欠钱了,小心我断你们的油。 接着,给了鹰联友好协商的机会,还推迟了他们的还款期限。 在鹰联逾期两天之后,履行合同中“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”的条款,停止供油。 这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法律程序了——我还没有听说过谁家欠了水钱电钱,还能接着本着“和谐社会”的原则继续用水用电的。 在我看来,反倒是鹰联应该“通过正常渠道,比如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”。

记者在中航油的名字前冠以“垄断地位”的做法,纯粹是欲加之罪。这事儿跟垄断有什么关系? 即使现在出现了一个中航油的强劲竞争者,难道鹰联就能搞到取之不尽的免费油不成?

关于乘客对此事的反应,报导的原文使用了被动语态,亦即可忽略主动词的手法,写得曲折曼妙: “乘客们愤怒了:航空公司和中国航油两家企业的经济纠纷怎么能转嫁给乘客?”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三个意思: 一、鹰联怎么能把经济纠纷转嫁给乘客?二、中航油怎么能把经济纠纷转嫁给乘客?三、这俩公司怎么能把经济纠纷转嫁给乘客? 由于写这一段的记者很狡猾(估计不是实习生的那位),我不敢轻易说他指的是哪个意思。 但在《记者手记》中,他还是一不小心说出了真心话:“中国航油……此举遭到了旅客的一致谴责。” 关于这一点,我能说的是:中航油没有和旅客签订合同,它只是在忠实履行和航空公司签订的条款。 而鹰联在明知已经拖欠航油款项的情况下,依然卖票拉客。乘客们在对此风险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运输到石家庄,然后发生滞留。 从这里来看,这些乘客实际上是被欠钱红了眼的鹰联绑架劫持的人质。 我同情他们的愤怒,但希望他们没搞错愤怒的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