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物馆里的佛像
- 2016年0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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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图自述话题原委,就不赘述了。
在没有“禁止摄影”的默认场景里,博物馆里的佛像能不能拍?或者说,佛像能不能拍?
所谓“法无明文不为罪”,要想禁止人做某事,就得把禁止条款找出来明示。所有的佛教戒律都产生在照相机问世之前,所以不用翻《大藏经》,就可以确定无此条款。而主张“有”的,自己需要负责举证。
能想起来的最形似的规矩,是吐蕃历史上,热巴巾兴佛期间,立法规定“指僧人者截指。怒视僧人者挖眼。”这些过头的举措激起了贵族到平民的普遍不满。热巴巾三十多岁即遇弑,继位者朗达玛大肆灭佛,前前后后看下来,并非偶然。
照相机长了一副又指又瞪,罪不可赦的模样,我想,这大概是神棍们发明规矩的灵感来源?
有些寺院在佛像旁确实有“请勿摄影”的标牌——有劝人敬拜的善愿,也有无法分享赞叹的弊端——权衡之后,主人家可以立额外规矩,然而,某些人拿着这家的规矩,念给在别人家做客的人们,是为哪般呢?
在讨论里,很多人把神棍当成了学佛人,各种辩论,各种极端割裂,越说越远。说得好像一方是文明的化身,另一方就是茹毛饮血一样。实际上,平凡世界里通行的礼仪,在寺院和博物馆,九成九是交叠适用的:脚步轻缓,悄声细语,不占路不挡道。即使在寺院里,倘若空间实在狭仄,僧人们也会劝阻占道磕头的行为。如果有人搬出寺院景点各种导游大喇叭的例子,我只能提请注意“无奈”和“鼓励”的区别。
至于寺院和博物馆不交叠的部分,大抵是:寺院想让你了解佛教,相信佛法,而不想看到你以研究一个物体的态度,对佛像指指点点。博物馆希望你了解雕像的历史和作为背景的佛教知识,却不想看到你在展厅里铺下拜垫,大磕长头。二者虽不交叠,行止有度的话,却也不难做到两者都不冒犯。在佛教修行的范畴里,了解“佛菩萨的功德”也比盲目磕头更受鼓励。
最近我看到一幅图片:上海博物馆醍醐寺展览上,有一位观众对着佛像鞠躬。鞠躬这个动作,占地面积小,可以迅速完成,不妨碍其他观众,尺度把握得就不错。
对于有宗教背景的文物,非要强调其信仰含义,强迫他人接受神秘的规矩,这是病,得治。非要强调其物质世界的属性,嘲笑他人对文物所表形象的敬重,也是病,也得治。
用一句话说就是:各自管好自己就可以了。